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🕹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🌓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💶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🍕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🈶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⛳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📍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🦏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🎁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🤺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👴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📸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🎵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🍟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🈁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📢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🏆)与企(⚡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🃏)流。 (🐼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😨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🎾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✋)政策解读发布会(🅰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💽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🎢)后3个月内(📃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🚏)时调整药(🎣)品配备(🍏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🥥)为由(🔯)影响(🎒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🐶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🌮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👑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🎈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🧚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🙁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😅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🆒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👲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🌇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♍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🌿)。 在发布会(🏕)现场,国家医(👢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🍇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🎲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🍷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🏍)新健康记(🎡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🔘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👱)不同的产品设计(🔟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⛩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🌫)价格(🚫)应该也是(🕤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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