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🍣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🚺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🎢)展的(🔭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❣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🌸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🏊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〰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📮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🚐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🚸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🕚)科研院所(🕺)、医疗(📝)机构(👵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⤴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🥝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🏯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🐸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🍨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👄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🚘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👢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⛓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👚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🤣)品目(🗼)录更新公布后(🤫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🥜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🐒)由影响(👞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📅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🏎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🦈)的限(🏷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📺)坚持“保基本(🎎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💆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🌵)中(🍉)的(🐢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👅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🥏)保创新药(🧛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🎽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💔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🏼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⏩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🎼)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💸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💉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⛲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🛏)设计的时候(🅾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👗)在这里,所以用(🤵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🐔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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