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➕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🥍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⛰)给出解决措施(✔)。 《若(👒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😎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🈁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😴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🥢)向、布局研(⏲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👉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👩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🧕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⌚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🕊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✌)创(🌛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💷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😊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✉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🎾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🤣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🔷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💂)构于药品目录更(🍲)新公(⚪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🎁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🔳)采购(🔰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🎛)和患者合理(📵)用药权(👦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🚗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💎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🍡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🧞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🈴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🐿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🛠)下称(⛰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💶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⛓)保创新(👭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🔐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👗)提供新支付(🦗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🖌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🐤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🌎)录或同时申报两(🖕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📭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🙁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🛑)制”。国(🔟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😭)推荐,而(🐫)且(📻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