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🏼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🌕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🐛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➿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💽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🅿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🚁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😦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🚔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🦑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💧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🍊)导。医保部门(🔮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😬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⏮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👮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💻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🦑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🥈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🔠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👶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🔠)更新(🎛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🍃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🎫)购绿色通(🔋)道,保障临(😳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🍉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🏮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💲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😀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🆒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❄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😥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🎾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🏹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🗨)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🖤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🔟)保创新药目(🌽)录是健全(⛔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🐖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🐲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🤬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🕺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🚏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🖇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🕢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🖍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📨)为,市场的边(👝)界在(😛)这里,所(🌮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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