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🎙)1日(❌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🥌)下简称《若干措(🥜)施》)对外发(💧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⏫)研发”。具(🍢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🚍)国统(🔤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🚂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👶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🥑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💫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👪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🍘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🐋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💓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🛣)性(🍤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🔞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🌫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💗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🈷)保中心(🕊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🔟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🎳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🗒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📨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🏦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🥞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🔃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🏼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🚃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⛵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😲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💈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🛰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🥕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🙉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👨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🕚)会现场,国(🈺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♉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❤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🈵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📀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🍛)主申报纳入医(📱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🗝)录或(🔑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🏧),商保创(🔓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👦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👕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🔙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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