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🙎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😑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⛴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😙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🦌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🍇)等数据归集和(🍖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🌋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🍎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🧕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🔓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🛂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🔬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🎇)门与企业可围绕(💷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😻)展交(🤤)流。 在统筹推(🉐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😈)织实施创(👳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🐼)发重(🐮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🥨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🚽)国栋1日在政策(🐯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🐍)极进入医(♋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🤨)点医疗机构于药(🎡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🏩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🐈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🤪)益。 此外(👜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🗺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💌)。医保目录内(👃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🌚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🥅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🈹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🐢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🎲)门(🌫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🚂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🤙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🔫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🈯)高、临床价(❓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👁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🍡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💞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🎫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🚦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😎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😤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🕥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🍹)能不一(📍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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