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💡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🚧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🚔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🕹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🗾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🏚)国统一的(🐖)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📫)好疾病谱、临(🌙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🙈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❣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🐀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🕥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🌯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🦆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😽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✡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🥧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🌙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🥦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🦏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🗻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🎛)保中心(💹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🛬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🌀)事会,根据(♑)需要及时调(🥉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🚚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🐐)诊疗需(👀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🛩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🦑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💐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😷)目录。在坚(➖)持“保基本(🌡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💺)新药纳入医(🎷)保目录。应(🔽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😡)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🅱)一大亮点是提出(🗝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🔒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🗄)度高、临(❕)床价值(🏗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⬇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📧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🌸)边界,为超出基本(⛵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🐁)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🔏)目录同时申(🏻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🌂)的药品是推荐进(🎄)入商(⛰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🤥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🚖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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