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🚓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🥔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😸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💬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🌾)好疾病谱、(📅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🏣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🏻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🌰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🐓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🙎)公司通过创(🍅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🍋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🍙)市申请(🐓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🍐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🥇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📊)提到(🌡)组(✨)织实施创(💇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🏛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🔏)联动的支持机(🚷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🔫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🎞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🎄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⏫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🥃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🦏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💖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🍂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🔎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🥋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🚩)期调整(⭐)优化基本医(♎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🎳)基本”的(❄)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🐝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🤙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🚴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♌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🔺)是健全多层(✨)次用(🚨)药保障体系的(😡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🌏)基本医保承受力(✔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🤧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🧛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🤥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🌕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🤟)保局相关负(😽)责人表示,“因(👝)为不同的产(🌖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㊙),这是(🕉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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