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🍒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🔑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🗽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😭)于创(📳)新(🔡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🌩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🔽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🐌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😐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🔌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🚠)保(🎸)险扩大创新药投(😔)资(🌭)规模。鼓励(🔟)商业健康(👝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🎷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🧟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💰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🐍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📥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🎧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⚫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🔠)在政策(🚗)解读(🔰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👭)月内召开药(📹)事会,根(🏛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🦏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🕶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🈳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🗞)商(🖖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🤙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🛐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🦑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🌂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💹)径。 另(🎆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⛔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🧀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🆓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🈷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💝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🔻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✴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🛐)本(📧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🛥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🏠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⛎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🔊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🕟),这是市场行为(🅾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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