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🤩)医保局、(🈁)国家卫生健(👢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🦌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🎢)新(🥧)药企发展困境—(🏂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🐮)的数据产品(🔦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🎉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😟)管线,提升创新(🚬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🤞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🚄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🔞)持创新(🧀)药的耐心资(😔)本。 (🚄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🍉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🤒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❔)家科技重大专(⏭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🔅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🦃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🌑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🍻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🐀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🚜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🥙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🏟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♊)保目录内谈判药(🧤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🎹)”限(🐹)制(即同一(🎐)通用名(🦖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🚡)本(🍳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🖱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👀)录。应(🗼)对重大公共卫(🔐)生事件等(📋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♊)研究(🥚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🖼)点是提出(❕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👆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👁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💺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🚦)保局计划(❎)实现商保(🍘)创(🤽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⏩)致,企(🚲)业(🥖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🛰)创新药目录(🎢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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