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🚻)简称《若干措(👁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🔧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♟)院难(🖥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🍢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🍚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🏿)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🌿)依托全国统(🖇)一的(🤧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🥂)科研院所、医疗(🦐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🈳)管线,提升(🙍)创新效(👖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🕰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🔩)种方式,为创(🤡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🖖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😝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🛢)等开展交流。 (🐟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🐠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🤣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🔅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🔌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🌾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🎲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🗼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🚼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🌭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🐩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🌓)比等为由影响创(🤡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🛩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👵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🐬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📛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💞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📲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📶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💂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🐆)的(🐞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🎾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🗂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🛍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🛂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🥇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😌)保创新药目录(⏫)中的药品是(🛺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👴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🥉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🗺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🕷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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