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🍔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⏳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💻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🔄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🎚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🙆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🐕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🥓)疗机构等(📫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🔱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🧝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🔝)家药品监(🀄)管部门(💁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🤲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🈲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💬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🧢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✡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🍮)目录,创(🎨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🐱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⏲)出,鼓励医保定(🚂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🕣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🚪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🚦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😎),保障临床(🌼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🕺)药权(💬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📆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🔃)品可(🤕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🤖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⛩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🚼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🌏)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🗯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🉐)是提出(🚵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🛬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🚅)。 在发布(🧒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🍆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🛺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🔐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♈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🔊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🍟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🛐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🎖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😳)荐,而且价(🖌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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