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💙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🚡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🗼),对于业(🏃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👠)—“研发(🐛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🏌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🏈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🚄)临床(🧐)用药需求(🤑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🤷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👪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😴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💣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🍎)药品(🌜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📠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🎢)推动创新(⬜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👎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🚭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🏉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🐷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🥄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🌩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🚠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🍾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📻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😗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🧕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💱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🐚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📫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⛑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🐶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♎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🐤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🔒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🕘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👵)会现场,国(😏)家医(🍶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🥙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🔧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🐏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🎽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♌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🏧)局计划(✳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🏙)药目录(🎌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😟)新健康记(🐏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💰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❣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🔍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🎰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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