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🤓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👀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👳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🍪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🛅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🌔)面,文(♿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🤔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🔡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👋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😝),文件提出(🕟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🐕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🎇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🐺)的主规格、(🅾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🦌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🛒)用药、罕见(🎂)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😲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📘)实施并完善多(🌰)部门联动(🚠)的支(🏺)持机(🎽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👮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🧟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🈹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🧘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🚘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👐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🦍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🧘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🕍)药品只能有两(🌫)个规格的(🕘)限(🔸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📩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😯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🥢)另外(⚡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🌥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🍃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😸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👯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🤬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👫)本医保承受力的(🤳)高价(🎺)值(👉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🖊)步表(💙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🏺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😤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🕖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🔀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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