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🛣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📤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🔛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😮)。 (✔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👾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🔞)等数据(🔖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🎾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🕖)研院(📳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🔛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🤧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🕓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⏯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🥞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🗃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🚈)持机制。 (📕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💦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🕕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💬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🏝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⌛)患者合理用药(💌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🎉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🌽)“一品两规(🗂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🍪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👢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🤭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📶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🛋)行(🚖)路径。 另(⛽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🐈)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🎙)创新程(🤐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😽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🔹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✖)的高价值创新(😙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🎅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🌭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🧗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🔄)目(🐩)录或同时申报(🧤)两者。” (♋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😜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🧑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😏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🔗)的是推荐(🚏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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