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⛷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🏬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🐴)施》)对外发(🈴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🐲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👾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🎌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⏳)依托(🎫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🔄)疾病(👔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🎞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👃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🐸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🗽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🙀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🅿)录准入(🏽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🌙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🖨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👦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💞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🈴)善多部门联(🌎)动的支(😆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🏬),创新药(👙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🥨)家医保(👥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😡)任务(🤯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😁)召开(🥤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🕚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🐰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🚲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🐨)药品目(🌘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🔯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🍧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💦)殊(🌨)情况必(⏯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💪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🚥)录将明确基本(🚗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🙈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🕒)供新支付(👔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🔙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🖖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🌱)是“强制”。国(😔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🌎)不一样,这(❌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🔔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🕙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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