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💼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📮)高质量发(⏺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🍝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🔠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🐱)”“支付难”,文(⛄)件都(🤘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👏)医保数据(🧠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🍷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🥒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🔅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🤡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🚀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👸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🕴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😵)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🍲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✅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🌧)申请获得国家(🖐)药品(🤫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🗿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🛹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🛺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🕵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😧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😨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🔡)通道(🐡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🔯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🎟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🥙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👔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🤖)大公共卫生事(😿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🈯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🗄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🏓)临床(💱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🤰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🍬)健全多层次用(👝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📃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🔋)与医(🏂)保目(🌓)录同(🚴)时申报(📉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🏭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🖤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♓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🏘)保(⏬)创(🕣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⛹)人表示(🤓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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