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👵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💿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🍾)高质量发(🍿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📔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🎐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🔙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🧑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✉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🕌)等数据归集(🏑)和分析,开(🦈)发适配创(📙)新药研发需求的(🥎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♒)面,文(⏰)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🦉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💶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🔝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🕴)资,培(♌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🍨)门受理的创(🔖)新药,企(🌝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📝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👱)品(🚦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🚞)、参照药、支付(🆑)范围等开展交流(🧜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🦖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⬜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😘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💽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⏫)事会,根据(🔯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🐔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🛀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🎇)配备使用。医保(🏙)目录内谈判(🍽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🐧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🌖)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🤩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🔹)。在坚持(⭕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🐴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😵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🚑)关部(✌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⏭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🙉)大(🥩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🥈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🎏)保障体系(🎟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🌐)发布会现场获悉(🚝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🚑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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