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💁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🈵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🐪)》)对外(👣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😛)心的创新(🗿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🤳)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🏡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⛲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🤑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🌮)品(🤤),支持医药企业、(⭐)科研院所、医(🛑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🚧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🍙)新(🌊)药研(📚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🤘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💠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👐)药,企业可同步(🖼)申(🎍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⛪)政策指(🌝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🎤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🗜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🌤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🎖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🍛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🔒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👱)极进入(🐶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⏳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👙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🛀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❓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🎃)只能有(🅰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🔓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💸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🍼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🌎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🐮)的创新药(💿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🈲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🚭),“商保创(🥢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🤞)渠道。” 黄(🏈)心宇进(⛩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🏵)计划实现商保(♟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📰)、同步调整(🈂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🔼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🤑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📠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🐍)责人表(🍥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🆒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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