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🎐)质(🌆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🤼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⭐)发难”“进院(🛅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🌛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🦓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🐬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🦗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🧐)的(👫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🕒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➕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🕳)理的创(🐻)新药,企业可(🥡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🔦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🍧)主规格、参照药(🥝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🗓)儿童用药、(🏂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⛱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😺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🚨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🎩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🐇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🚿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👷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🐢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🤭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⛱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🌑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🗽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🔂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😀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💐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🈚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🍠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🚁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🏹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🏛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🌮)示,“商保创新(😺)药(😷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🤱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📼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🏏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😃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❓)调整,程序(❔)基本一(✳)致,企业可以(📃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🚘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🕔)药目(➡)录中的(💠)药品是推(👆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👈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⚓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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