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🎨)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👟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🌒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💞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🐟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🔂)研发管线,提升(🔽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🚧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🚈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🚲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🐝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⚡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💍)得国家药品(🛴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🌡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🤗)科技重大(📟)专项,聚(🙄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👚)用药(👳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😜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🌗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🚨)新(🛩)药积极(🏎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🧐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📛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🌆)时调整药(🧘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🧙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🐉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🚝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🚁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📵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😫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🍥)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😱)的一大亮点(🚍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🎰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🌱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🐂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〽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🖍)药保障(🚾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👿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🐰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🔍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🐎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📞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⛅)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🖱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🏉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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