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🌟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🐚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😪)”,文件都一一(🐐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🚫)”。具体(♓)来看,文件提到(⛱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💩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🎂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🚯)规模。鼓励商(🐊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🌾)过创新药(🌉)投资基金(♟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👳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⛎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😟)请医保部门给予(🚹)点对点政策指(🎣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🔓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🤐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♍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🆕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🍗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🍉)域,推(🖼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🗄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🔒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🎛)药品配备或(🔲)设立临时采购绿(🎶)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🥅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⏫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🤖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🖕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⛏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👨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🔼)医(😖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📧) 另外,此(✅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🐣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😑)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🏹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🎄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❎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🧑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🎫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🗿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🎇)入医保药品目(🕐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🛺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🚇)创新(🎼)药(🏊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🔳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🍆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🌝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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