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👷)发的《支持创新(🏍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🎄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🔰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😂)创新(🐽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🍢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♟)医疗机构等合(🦏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🏍)方(🌨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✍)险扩大创(🔭)新(🦓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🏫)康保险公(🤮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🈁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✉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🏳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😦)策指导。医保部(🏦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🤒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🏈)付范围等(🐈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🦖)儿童用(🥂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🐓)并完善(🏟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👐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🛌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💝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✳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📒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📨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🚢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😠)期调整优(📒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💴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🐐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🎻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⤴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🍹)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😁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✴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😫)保障体系的第一(👏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🎲)家(📮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🌭)同(🎫)时申报、同(🍂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🎩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💡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🕖)责人(🍅)表示(📘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🤾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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