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🕙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🎖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🛰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🍣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🚫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🐊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🎋)效率。 在资(💫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🔠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🤓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👣)方式,为创新(🌏)药研发(💮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😡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😳)同步(👦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🏊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🐘)大传染病(🕋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🕞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🍓)院“进(🤶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😏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⛅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🆚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🐑)药配(🏈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🐵)品(🤫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🌕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🕍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🏠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🤒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🤱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🕢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🚧)的创新(🖋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🌍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🎯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🏬)立“商业健(🚿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🔯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🀄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🍷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☔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☝)保局计划实(🥇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🏭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🤟)入医保(🈹)药品目(🕵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✨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⏫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🍜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😦)场的边界在(😾)这(🛄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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