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💔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🈳)称《若干(🐡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⛲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🛎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🛎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📒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🐹)需求(📁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🛷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🔵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🥃)方式,为创(🐼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🦅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🚆)请获得(🍘)国家药(🎗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🈹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😨)保部门(👕)与企业可围绕(🏒)药品(🥞)目录准入涉(🤵)及的主(😹)规格、(🐿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🌘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🏴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🐙)国(📀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🙆)疗机构(👡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🌄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🥝)权益。 此外,不(🌏)得以医疗(📕)机构用药目录(✊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🎵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🌺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🚫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🔱)入医(😔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🔏)亮点是(🚟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🕣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📙)、患者(👘)获(🥨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🥌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🐖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📃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👁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🏀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📬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🥩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👗),商保创新药(👵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💦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⭕)候定位可(🧛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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