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🚾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👩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🚘)心的创新药企发(🗣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🍤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🌭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📢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🦏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😗)研院所(🥍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🅿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🎙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👫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🤖)创新(🎆)药(🏺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🚙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🔬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🌥)创新药物研(🤾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🤺)高发(🚪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🚴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🔳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🔹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⛳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♋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🍤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🏵) (🚎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🎐),鼓励医(😎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🚂)3个月内召开药(✳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❓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🥓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✔) 《若(🍻)干措(➡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🏷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🏐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🏵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🦋)入医保支付(💘)范围的可行路(🏷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🕌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🐄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🕟)第一步。该目录(🚲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🤯)受力的高价值创(🤼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🦏)同(🚓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👇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🚀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🕦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👾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🎟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