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😼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🍹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📭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🚸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🖨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🗺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👚)医药企(🍡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🍞)机(⚡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🏜)线,提(🎼)升创新效率(🔅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🖌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🏞)供(🍏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🌌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👖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🌲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🤜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💩)动创新药研(🥖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🚟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😯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🥘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🎦) 此(🚳)前,即使进(🚨)了医(🉑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🕑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🍩)疗(🚢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🌒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🚈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🚡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🥝)为(🚅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🔱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🖕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✏)合条件的创新(🦊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🙀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🌒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🍫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🐦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🌱)新程度高、(🦃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🏁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🔞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📜)承受力的(🎼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🤘)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🖕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㊗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👆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👉)商保(🔎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🕥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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