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🏪)《支持创新(🆓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🎞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😬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🐩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🔐)医保数据用(🎒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🍖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✂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🏡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🦕)扩大创(🤼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🌁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🕟)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🥇)可同步(🔸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➖)准入涉及的(😪)主规格(🏻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👮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📊)等重(🤫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🐵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📜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👻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📲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🧜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🗜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🏋)点医疗机构于(🎑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🥃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💅)障临床诊疗需(🔞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🏅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💽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🚛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🤖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🍲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😅)上,按程(🥛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🅱)时纳(🐈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👅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🕛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💎)创新药。 (🧢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😚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Ⓜ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📅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🛷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📎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🌥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💪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🐍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🤯)保(⏭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🐉)相关(🅾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🚭),所以用的是(😝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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