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📥)出(✈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☔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🏿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🕌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🦖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🎩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💃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❣),文件提(👈)出,鼓(👮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🐤)药投(🎎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🦇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😔) (🏩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🎹)保(👔)部门(🧖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🚢)支付范围(🕵)等开展(🎮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🙍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🐑)中(📶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😙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📎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🌴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🚴)构(🥑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📨)设立(😏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🐟)和(🐶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😷)施》提出(💾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⏳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🚴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🤩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😵)目录(🖥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🐞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🚬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⛹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🕺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🆘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🌊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🦁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♍)本(🤯)一致,企业可(👆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🍢)同时申报两(🎍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🚢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🐎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🏭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💁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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