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🚄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🐁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🚂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🐵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😩)分析(🏑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👊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✅)研院所(🐧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😱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📪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✡)创新药研发提供(👏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🛄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✍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🔄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😝)可围(🎒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♎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🏤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🔵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❤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🎳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🦊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🎋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🦈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🎃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⚫)品(♏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🤱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🐺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🍨)药(🚷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🐯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➕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🌱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📯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🔵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🔳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🎐)目录是健全(📓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🥤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💕)确基(🏫)本医保保(🏥)障(🍃)边界,为(🌪)超出基本医(😥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😼)一(🙃)步表示(🤞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💧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🛀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🙄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🎙)悉(🕒),商保创(😀)新药(🥧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⚓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🔜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📲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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