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💭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🥑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🤞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🧟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🔻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🍅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🚳)、临床用药需求(🚉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⏬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🙅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🐷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🚝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💫)获得国(🧜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🔟)理(⛓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💪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😼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💤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🔜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🖐)门提到组织实(🧗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🤔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🛡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😱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🖲)动创新(🍥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🦕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🥡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🔕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🐅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😍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🚝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♓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💙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🦖)医保目(🕡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📻)件(😯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🔘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📻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🏟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😿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🚰) 在发布会(✊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🍼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🚮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🔥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🎬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💛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🎏)保目录(💥)同(🚎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🏇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🚌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🔑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😥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😆)为,市场的(🚝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🎣)价格应该也是(🌖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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