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🌚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🗾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☕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🛩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📃)的(📁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🕦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🐘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🥠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🤟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🥋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💟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🖤)件提出,上(🚾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🕴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👫)统筹推动创新(🐖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🏟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🍯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💒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🍄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🤲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🌃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⏫)要任务(🎤)是推(🔼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🌊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〽)目录更新公布(💺)后3个月(🖼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👾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📄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💥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🤜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📝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🐟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🤸)规格的限制)。 (🎯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🚼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🍲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🕶)布会(🏃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👮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🐃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⬅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🍒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🍦)保药(🛳)品目录、商保创(🥔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🛌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🛥)的时候定位可(🎪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👓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🎍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🙊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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