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🍐)国家卫(💨)生(😀)健康委印发的(🦐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👤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🎇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💌)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🌬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👷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👛),支持医药企业(🖇)、科(🙍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🗯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📼)创新药,企业(🎈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🔯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🥉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✨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🍤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🍶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🐖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🚽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😛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🚿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⚓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💽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🕕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👳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🌳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🐣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🏘)判药品和(🔨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🕝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🌠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🏎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🚀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🤚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📨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🥦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🏎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😣)边界,为超(🕳)出基本医保(👊)承受力(🧓)的高(😫)价值创(😧)新(🌟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🔡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🎣)保(📂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🤭),商(👕)保创新(🐉)药目录(👭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🌶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😙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㊗),而且价(🍀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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