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📸) 7月1日,国家医(🎅)保局、(😹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💨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✌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😿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🎹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🥣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🤓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👐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💇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💚)等多(😷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♉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📮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🐤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💃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🐸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🍡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🚠)药物研发国家(🌵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❄)重大(♈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🦊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💳)落地实(🔕)施并(❎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🙍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🚳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🛄)要及时(🏙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🎚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📅)诊疗(⛑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🥪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👎)品只能(🔢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💌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📴)基础上,按程序(⏰)将符合条(🐭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😷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📂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🌠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🌁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🔔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🤞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🤖)层(😔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🎅)值创新药提供新(🐡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🌡)医保(➡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😈)中(🔰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👦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🌃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🧟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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