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🍿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⚽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🗝)意到(🤯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🚕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🐈)体来(🏰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😦)发(✏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🧢)医疗机构等(⛸)合理(🎸)确定研发方(⬇)向(🐱)、布局研发(🏃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🍙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🏿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🔶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🚙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♉),文件(🔰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🚚)门受理的(💉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🏄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🐯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📹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🏘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🆚)相关任务落地(😈)实施并完善多(🚆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👞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🦋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🕔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🍽)数(👠)量(📉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🥦)保目录内谈判(🏴)药品和商(🧦)保创新药目录(㊙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🌦))。 《若干(🔻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🖋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👏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🚌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🥨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😇)层次用药保障体(🐣)系的第一步。该(🧓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🔞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🍠)药(📆)提(🔩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⌛)步表示,“国家(😛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🤸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🤫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🕳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🧥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🔍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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