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🕷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♋)出解决措(🌉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🌩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🚀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🔧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⛏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🐤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😟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💃)的耐心(❗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🍫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😬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📱)点(🐱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🔽)部(🔄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🌯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⛷)发方面,文件专(🙍)门提到组织(🚴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👧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📈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🚄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🍇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💚)干措施》提(📗)出(👎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👩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🆒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📯)益。 (🕑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🍓)比等为由影响创(🧖)新药配备使用(🍾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🚜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✏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😔)医保目录(🗻)。应对重(📐)大公共卫生事(🚦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🗡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🥢)康保险创新药(♓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🚳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✍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💹)第一步。该(🗜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🎗),为超出(🌖)基(🐪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🦇)心宇进一步表示(🥈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🎂)可以自(💫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🎉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😫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🌹)的时(🎚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🐴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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