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👷)》首条便(🐴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💡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🌝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🌨)配创新药研发需(🍦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🌬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🕎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📬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🍩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⛏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🥔)准入(➰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🌦)交(🦅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🔑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🕚)家科技重大(🎇)专项,聚焦(🐩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🥜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⛽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🈷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🎬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🥥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🧤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🍒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📙)点医疗(🚄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🚺)公(✍)布后3个月(🚛)内召开(🤝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🚞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🏼)益。 (✨)此外,不得以医(🚦)疗机构(🃏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🦐)占比等为(👶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🍨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🤵)制)。 (🤾) (🌳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😷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❎)的创新药(➡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💍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📻)保创新(🐏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🌈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🔲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🔺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🎿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🐊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➿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🕙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👵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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