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😱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🌌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🥘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🚢)于(🦍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🏦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🥌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🏩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🧜)效率(📷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🆖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🔶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🤢)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😟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🌇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🈸)创新药物研(✔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😭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🌛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🔏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🕔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⏲)主任王(🛰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🐸)强调,首(🥀)要任(🔦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🐞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🈷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🕯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💏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🚏)制(🌉))。 (🙃) 《若干(🚗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🐻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🚚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📡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🤥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🏡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🔏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👞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🎲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🔼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✍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😵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🤰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🐸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🆕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😛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🦈)布会现场获(📓)悉,商(🚉)保创新药目录中(🚑)的药品是推荐(🧥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💣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🕰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👤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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