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🥩)委印(🥫)发的《支持创新(⛳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🍬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👗)境——“研发(⬛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📶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🛩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🉐)据归集和分(😞)析,开发适配创(👩)新药研(❌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🔐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📀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⬆)。 在资(🤒)金(💈)方面,文件提(🔗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💭)请医保部(✋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🐫)围绕药品目录(🔢)准(🌇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🌅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🍉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👪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🚥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🤕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⏩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💑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🐀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🎢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🔇)药目(🚗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🐰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🌍) (😊)《若干措(🕔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🐗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🚀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〽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➕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🦄)径。 另外,此(📤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🍚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🤳)医(🚒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😿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💬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🤢)用(🕸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🏨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👟)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🌨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🏬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📍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🔷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👎)保局相关负(⛅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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