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🤚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🐘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💂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🐉)、科研院所、医(🧘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🤰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🍭)。 在资(🙉)金(📍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🆔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🦍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🤬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🎁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🥅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🏅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🥊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🌅)焦重大传(🌷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🖐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🌄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🏽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🕑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💬),鼓励医保定点(🤪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👄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⤴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💱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🛂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👘)事件等特殊情况(🎦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🔝)部(💎)门研究临时纳(🤳)入医保(🐺)支付范围(⚡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🍻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👣)药。 在发布会(🚾)现场,国家医保(🚯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🍰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🔛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🦊),为(📩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🔂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♿)入医保药品目(🧝)录、商保创(🤣)新药目(✳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💽)会现(🥩)场获悉,商保(🗺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🎌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✴)候定位可能(🍋)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🤥)行为(👈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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