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🐬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👋)于业界关心的创(🔉)新药企(🌃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🔌)院难(🙊)”“支付(🌝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🥏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🚄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🍬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🐺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👒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🥚)提供稳(😦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👑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🕠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🏜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🚳)传染(😠)病、高发重(🥃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👺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🔣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👨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💼)在政策解读(🍞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🛁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🚲)施(💵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🍢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🔗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🏴)权益(🕑)。 此外,不(🎥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🏴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🈵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🔙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🔼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🍪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🎈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🐭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✴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🌹)药(🏷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🤫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🚭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🈚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⏪)实现商保(🕢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⤵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🍥)或同时申报两者(🐴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👉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🌙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😎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🤪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👡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