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🙍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🕺)施》)对外(🔇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🦐)于业界关(🎩)心的创新(🔸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👵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🛴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🍩)据归集(🈹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😄)数据产(🔀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🤲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🅿)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📂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👙)长期投资,培(🔋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🍒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🥚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📞)步申请医保部(🦗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🚔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🌃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🦖)发(📳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🈶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🕍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🔊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🐻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🚫)保定点(🚀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👕)开药(🏢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👗)临时采购绿色(🎗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➿)求(🤬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😴)创新药配(🚕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🔴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🧝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🎑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🔙)整优化基(🚎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🔰)径(👠)。 (🚒)另外(🔡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🗳)布会现(🛺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💯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🔸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📩)心宇进(🏵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🚰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🈴)是(🌩)推荐进入商保(👟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🛁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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