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🤞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🤯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🔊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🐕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📷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📓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💱)资规模。鼓(💾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🛐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🤞)金(😰)等多种方式,为(⛹)创新药研(🗝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🛳)提出,上市申(🤑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🤼)策指(🍄)导。医保部(🛃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💈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💸)药(🗺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🦑)重点领(👙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🍳)实施并完善(⏯)多部门(📪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👫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🥢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💎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😉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🚒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❎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🆑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🥫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🔁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🉑)两个(🛅)规格的限(🌩)制(🐈))。 《若(⤴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☝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👰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⛩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🎶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✈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🍞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📪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😩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🧝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🔣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😻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👊)录与医保目录(🛶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🈷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💪)录或同时申报两(🐉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😵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😣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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