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♓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😖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😭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👔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🤵)息平台,做(❣)好疾病谱、临(🚥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🕍)品,支持医药(🍫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🚀)资规模。鼓(😰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🎮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🗞)部门受(📖)理的(👲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🐹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🈶)付(💮)范围等开展交流(🍰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🍾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🚙)技(👣)重大专项(👽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📖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🚅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🌟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👷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🌘)极进入医疗机(🚹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🦂)点医疗机(📣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🔜)后3个月内(📰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🧜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🤪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💠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🤝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🎻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🖋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📀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❓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🌱)创新药纳入(💗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🐱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😁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🧣)理司司长(😰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🌘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🤛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💊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😺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💥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🤰)还(⌚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🤼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📑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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