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😧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🦄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😧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🤩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🗂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🌰)疾病谱(Ⓜ)、临床用药(🙊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🐝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🔗)。 在资金(✔)方面,文件提出(🔈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😽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🤰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🌐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🙄)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🔗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🏗)药物研发相(🚣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🏟)使进(📦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🔓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🚢)需求和患者(🦒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💎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🐟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🔢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📯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🔹)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🍡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📇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🕧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🥇)可行路径。 (♉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🛢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🍮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👶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💨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😣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💐)出基本医保承受(🐧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🍾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🕤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💟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🤣),企业(🧘)可(😤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🗣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🧛)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🦂)”。国家医(🍚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🎗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🕞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🎄)样,这是市场(🕙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🧘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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