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👮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🙈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🌂)。 《若干(🎚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🏬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🏎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🍀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🕶)可同步申(㊙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👢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🕡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💇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🥤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🖖)部门(🤵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🏥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👻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😁)保(🚜)中(🐓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💆)药积极进入(♋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🍙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🉑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🔅)益。 (🛡)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👨)机构用药(⬜)目录数量、药(💻)占比等为由(✝)影响创新药(♎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♐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📩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🤵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🕹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🦁)调整优化基本(🔹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🖊)条(🍰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🚊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🕙)路径。 (🐡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🔜)出设立“商业健(⚽)康保险创(⬆)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🦖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🛢)创新程度高(💔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⛎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🌼)录是健全(🏁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🐙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🍊)创新(🗒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🚟)新(🤾)药目录中的药品(🏹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🖌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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