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👘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🐅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🖍)施》)对外发布(🍔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🛂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🚸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🖍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🖲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🎟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👤)模。鼓励商业(🎩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🚑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🥡)投资,培育(🔠)支持创(🛄)新药(㊗)的(🌭)耐心资本。 另(📔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🔐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🐩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🐏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🥄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🏭)实(😟)施(🆒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🎡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🤗)在(🗨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👘)强调,首(🥫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🌆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🔢)事会,根据需要(🖖)及时调整药(❓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🌋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🔹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💬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🔺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⛽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🎡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🎌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🍻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🎥)的可行(🍠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🛍)程度高、(🥒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🙄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🐡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🎞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👈)保局计划实(🌟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🚜)以自主(🥄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🛍)报两者。” 中新(♊)健康(🚬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🌁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⬅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