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🏂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😁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🔎)注意(😿)到,对于业界(🗄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🛅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🥂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📄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👨)需求的(😰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🍡)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🌶)新药研发(🍸)提供稳定的长(🍉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🛃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🥐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📟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🍐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🌶)童用药、罕(➗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🐦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🐵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🍕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🍒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🏾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🏁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🍺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🤘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🔨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🏑)”的基础上(😲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🔰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🌈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🌯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🤝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💞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🕡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💄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🏼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🚈)健全多(🕞)层次用(👉)药保障体(🌐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🚁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⌛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🏔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🍙)创(🤨)新药目录(📂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🎒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✂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🕖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🙀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🛫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🎨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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