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🧤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🍲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👥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🚂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🏦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🔫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🏦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🤥)另外(🌡)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🦆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😾)予(🐵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🏀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💬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🎵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🕦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💛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🍁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🥕)入(🛏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🤛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💞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🍮)或设立临(🤘)时采购绿色(🔊)通道,保障临(🙌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📘)。 此外,不(🏵)得以医疗(🍠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🎨))。 (🔖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🕸)保药品目(📫)录。在坚持(✉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⛱)医保(🎷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❌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📼)创新(🎵)药,可商有关(🏋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🧠)。 (💻)另外,此次文件(💂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🤛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🚫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🏷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🔱)本医保(👔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✂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🥉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🌪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🤫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🗳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👥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🔷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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