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🦑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🈳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😚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🥂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🌧)决措施。 (🥒)《若干(🧦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🙄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🛌)托全国统一的(🚛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🍚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📈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🌕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🤤)投资基金等多(🛢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✅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🈳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🥐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⚡)流(👥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♋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🌮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🕳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🍩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🈯)保(💭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😫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🗺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🕧)创新药目(🙏)录(🎲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🌎)(即同一(😆)通用(💂)名药品(🏥)只能有两个(🌥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🥀)》提出,定期(👍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🐾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🚫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🚰)录。应对(📥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🛁)药目录(🌄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🛬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🔷)一(📋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🌓)录中的药品是推(🖱)荐进入商(🐱)保,并不(🚥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🔭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🤣)同的产(🌚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📛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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